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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防部门发布冬季火灾防范10条提示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潘高峰     作者:潘高峰     编辑:赵菊玲     2023-12-19 16:38 | |

  进入冬季,天气严寒,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普遍增多,火灾风险大幅增加。现发布冬季火灾防范10条提示,呼吁全市各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公众自觉加强防范,消除火灾隐患,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1、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量大。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学习并掌握消防技能,积极预防火灾,保障生命安全。

  2、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员工岗前培训和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3、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作业安全规程,严禁违章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取暖。

  4、单位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堵塞或锁闭。

  5、单位和家庭要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安全情况,防止短路、超负荷用电引起火灾,电器设备使用后要随手关闭电源。

  6、使用电暖气等电热器具时,应远离可燃物,使用时有人看管,不要在电暖器上烘烤衣物,用完或停电时必须拔下插头。

  7、电热毯应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合格产品,不要长期通电,不可折叠使用,发现电源线发热、发软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8、小区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在小区内焚烧垃圾、杂物,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煤灰等丢进垃圾桶。

  9、居民楼道内请勿堆放可燃物,要保持疏散指示标志齐全,消火栓、灭火器等器材齐全好用,楼内通道畅通。

  10、电动自行车不要停放在建筑门厅、疏散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处,不要在居住建筑内充电和停放,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充电时间不宜过长。

  新民晚报记者 潘高峰 通讯员 张申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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