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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份儿童青少年体力活动水平评价标准在沪发布 每天课余玩视屏时间不超2小时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王蔚     作者:王蔚     编辑:杨硕     2024-01-11 10:04 | |

新民晚报讯 (记者 王蔚)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审批的国内首份“7岁-18岁儿童青少年体力活动水平评价”标准,今天上午在沪发布。该国家卫生行业标准给出了7岁至18岁儿童青少年体力活动评价工具、体力活动时间和强度评价方法,以及体力活动水平推荐量。

这份体力活动水平评价标准对“体力活动”的强度做了定量和定性描述。例如,“有氧运动”是指机体大肌肉群参与、持续较长时间的有节律的运动,示例:跑步、健美操和骑自行车等。“抗阻运动”是指完全依靠自身力量克服一定外界阻力的运动,示例:体操(仰卧起坐,引体向上)、使用健身器械锻炼(在操场/社区)等。“静态行为”是指除睡眠以外的时间内,以坐位或者卧位完成的,强度不大于1.5METs(代谢当量)的行为,示例:写作业、看电视和使用手机等。

国家卫健委此次通过制定体力活动水平评价标准的方式,对7至18岁的儿童青少年“体力活动水平”提出了相应的推荐量。以“中高强度体力活动时间”为例,就是必须达到平均每天累计中高强度体力活动时间宜不少于70分钟,其中每天至少进行1次持续10分钟或以上的中高强度体力活动。对于“体力活动形式”,标准特指儿童青少年日常体力活动以有氧运动为基础,同时每周宜进行不少于3次的增强肌肉力量和促进骨骼健康的抗阻运动。特别需要引起重视的是,标准还对儿童青少年的“视屏时间”做了明确规定,即除教育部门安排的线下课堂教学和线上视频教学时间外,儿童青少年平均每天其他用途的视屏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

图说:季浏发布评价标准(孙洁丽 摄影)

牵头主持“7岁-18岁儿童青少年体力活动水平评价”标准的教育部首届全国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院长季浏说,体力活动与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密切相关,在我国儿童青少年体力活动水平亟需改善的背景下,受国家卫健委委托,从2016年开始,由华东师大体育与健康学院牵头,在全国范围内选取26个省市自治区的137所‘重点实验室’基地学校分别进行了体质健康测试、体力活动问卷调查和测量,收集体测和问卷调查数据103213人,最终形成了我国7岁~18岁儿童青少年体力活动强度对照表、体力活动调查问卷以及体力活动推荐项目、强度和时间等一系列体力活动评价工具和推荐建议,这对于促进我国儿童青少年健康水平的提高、督促他们养成积极的生活方式,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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