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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摔伤后续费用无人负责 “三所联动”明法析理依法讨回合法权益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解敏     作者:解敏     编辑:赵菊玲     2024-01-31 20:32 | |

1月14日,外来务工人员张女士经人介绍到程先生包工的地方工作,帮助筛选淘汰蛋鸡,张女士在工作地吃午饭时没有注意到地面湿滑,不慎摔倒。程先生将其送医,并支付了相应费用,经医院诊断确定为肩膀韧带撕裂,医治后已无大碍,但医生告知其一段时间内不能进行体力劳动,需要休养,最后还要拍片复查。

崇明公安供图

张女士的丈夫田先生认为这是工伤,应该得到误工费等相应补偿,遂向程先生提出补偿要求。程先生则提出,他已经支付了首次医疗费用,况且张女士的伤情问题不大,便不再理会。

张女士夫妇俩在此后一个星期里都联系不上程先生,于1月21日来到养殖场讨要说法。养殖场负责人则告知,这是包工方的事,与养殖场无关。见没人承担自己工伤后所主张的权益,张女士便在丈夫陪同下报了警。

新村派出所民警何威接警后了解到,张女士属于外包方程先生请的临时工,双方并无签订劳动合同,张女士工作了半天,受伤时是午休时间。

听完各方意见,派出所会同新村乡司法所启动“三所联动”机制,向用工方程先生给出专业知识: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临时工张女士在为程先生工作期间,就算未签订劳动合同,同样可认定属于工伤赔偿范围,张女士在劳动期间受伤,给本人带来了生活不便,用工方有义务对张女士的合理诉求给出回应。

在民警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讲解后,程先生意识到自己所需承担的责任,并表示会按照赔偿标准赔付给张女士其他各项费用。在民警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见证下,张女士当场拿到了包括后续医疗和误工等合计3000余元的补偿费。

“三所联动”机制让异乡来打工的人感受到了关爱。

警方提示:劳务外包方工作人员出现工伤赔偿追讨困难时,可主动寻求警方或相关部门帮助。

新民晚报记者 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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