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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次表彰!普陀这位靠谱“娘家人”全方位守护职工权益

来源:上海普陀     编辑:赵菊玲     2024-03-27 14:15 | |

日前,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在北京召开。

全国劳动模范、上海市总工会兼职副主席、普陀区国资公司工会副主席、快乐集团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朱雪芹荣获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

“做事求实,做人求是”是朱雪芹的行事准则,她以此自勉,身体力行。1995年,朱雪芹从江苏睢宁来到上海,从一名普通的缝纫女工成长为公司的业务骨干。2008年,成为上海首位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2016年,当选为上海市总工会兼职副主席,一直为维护职工的权益而努力着。

2016年成立的“朱雪芹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室” (以下简称“雪芹工作室”),作为上海市首个以全国劳模命名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室和普陀区总工会职工维权品牌项目,融入区域劳动争议预防调处工作,深受广大职工的关注和信任。7年来,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2万多人次,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7千余件,挽回经济损失1.8亿多元。贴心周到的靠谱服务让众多受援职工对工会组织产生了更深厚的信任感。

  荣誉证书

“作为一名工会工作者,要做好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朱雪芹不仅发挥劳模的引领示范作用,宣传“劳动最光荣”理念,更热心投身于工会工作,通过参加研讨、培训、深入走访调研等形式,倾听基层一线员工声音,及时了解职工所思所想所盼,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对职工的关爱与责任。

在提供过法律援助的案件中,朱雪芹对一批特殊的受援者印象深刻。有9名残疾职工在同一家公司遭遇了困境。他们原本就依靠微薄的工资勉强度日,然而公司因违法行为被迫停业。长达四个月的等待,工资停发,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对于这些职工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朱雪芹和法援团队迅速伸出援手。“这样的困难职工群体碰到了侵权,我们一定要帮他们维权。”多次协调后,公司同意签订《调解书》,但未等支付日到来,公司却送来《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完全没有提及补偿。朱雪芹团队决定帮9名职工维权到底,劳动仲裁后,公司仍未按时履行,直到指导职工申请强制执行后,9名职工才收到近20万元的经济补偿金。这个“残疾职工权益两次受损”的案例,获得了“上海工会维护职工权益优秀案例”。此外,“雪芹工作室”办理的“李某某生育津贴差额案”,获得了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孕期女职工法援维权两度成功”获得“上海工会维护职工权益优秀案例”。

“雪芹工作室”2018年荣获“普陀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2020年获得“普陀区群众最喜爱的志愿服务项目”、2021年荣获 “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2022年荣获上海工会女职工工作品牌十大优秀案例奖……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倾听基层社情民意,带动和影响更多的人,来服务需要帮助的人。”身兼多职的朱雪芹对于做好职工群众的“贴心人”提出了“善听、会看、敢说、能写” 的自我要求。对此,她积极推动《上海市工会条例》的修改,呼吁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用好劳模工匠人才资源,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

展望未来,“朱雪芹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室”将继续发挥在维护职工权益、纠纷调处化解、矛盾预警预防、职工普法宣传、倾听社情民意的平台作用,当好职工可信赖的“靠谱”娘家人。

张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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