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下午,崇明公安分局城桥派出所接到施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路边的汽车内14000元现金被偷,这些钱是他回收旧家电做小本生意的本金。看到被害人无助的样子,民警立即展开侦办工作。
图说:盗窃嫌疑人孙某指认盗窃现场。崇明公安供图
正在民警调查到盗窃嫌疑人、准备抓捕时,施先生陪同嫌疑人孙某前来派出所自首。经讯问,孙某如实交代了其盗窃朋友车内现金的犯罪事实。
当天上午,孙某接到朋友施先生电话,要他前往城桥镇一处废品收购站,帮着参谋收购一些旧家电。孙某到达时,施先生的汽车已经停在那边,在一起选了几样旧家电、砍了一下价格后,孙某借事由先走了。
走近停车位时,孙某看到朋友的汽车车窗开着,副驾驶手套箱也开着,里面还露出一只黑色挎包。此时,孙某想这包里肯定有钱,自己又正好缺钱花,便鬼使神差般地将手伸进车内,拿出黑包打开一看,里面果真有一沓百元大钞,一数共14000元。孙某趁四下无人,拿起就走,离开后,直接去银行把包里的钱存进卡里,接着没事人一样回了家。
此时,装卸完旧家电的施先生发觉车上的钱没有了,急得报了警,然后打电话和孙某说了钱被偷的事。孙某当时吓得颤抖起来,电话里直接承认钱是他偷的,然后约施先生见面地点,见面后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把钱还给了施先生。本想获得施先生原谅,施先生却选择带着他来到派出所自首。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汽车不是保险箱,广大驾驶员尽量不要把贵重物品留置在车上,平时要养成停车关窗落锁的习惯,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新民晚报记者 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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