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民头条 > 新民社会 > 正文

中领馆提醒:赴老挝中国公民谨防“婚介陷阱”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肖茜颖     2024-04-29 10:20 | |

  据中国驻琅勃拉邦总领事馆微信公众号消息,据报道,今年以来,陆续有多个中国男青年通过商业婚介机构介绍赴老挝娶媳妇,因其不了解老挝有关涉外婚姻法律法规及传统习俗,导致发生“媳妇没娶上,人财却两空”的情况。

  商业婚介在老挝为非法活动,请中国公民切勿通过非法婚介或擅自以非法形式在老相亲,谨防上当受骗,损失财物甚至遭处罚、拘留等。老挝法律不允许以旅游签入境老挝办理相关婚姻手续,与老挝未满18岁的未成年女性同居涉嫌刑事犯罪,与老挝女性未婚同居或未婚先孕行为会被老挝警方以拐卖人口罪查处。

  中国驻琅勃拉邦总领事馆领事保护电话:00856-71-212989 00856-20-55571303

  中国驻老挝大使馆领事保护电话:00856-2055561680

  中国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0086-10-12308或0086-10-65612308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