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民头条 > 新民社会 > 正文

以色列外交部宣布将对土耳其采取多项反制措施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沈佳灵     2024-05-04 07:41 | |

  以色列外交部当地时间5月3日宣布,将就土耳其决定暂停与以色列的所有进出口贸易活动采取多项反制措施。

  以外交部3日发表声明说,以外交部与经济部和税务局进行讨论后,决定采取措施减少土耳其与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的经济联系,推动国际经贸组织对土耳其违反贸易协定实施制裁。同时,以方将制定进口土耳其产品的替代清单,并对受土耳其决定影响的出口部门给予支持。

  以色列经济产业部部长巴尔卡特3日在社交媒体上发文说,以色列已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投诉土耳其的决定。

  土耳其贸易部2日在一份声明中说,由于以色列在加沙地带的行动不断造成人道主义灾难并对当地设施造成破坏,土耳其已于4月9日第一阶段暂停向以色列出口54类商品,而以政府此后并未停止其在加沙地带的行动,导致当地人道主义灾难进一步加剧。为此,土耳其的第二阶段措施已启动,决定暂停与以色列的所有进出口贸易活动。土耳其将严格执行这些新措施,直到以色列政府允许充足的人道主义援助进入加沙地带。

  据以色列中央统计局数据,2023年以色列对土耳其的出口额为15.7亿美元,进口额为46.1亿美元。土耳其是以色列第五大进口国、第九大出口国。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