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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快评|“宠物友好”首先要遵守规则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方翔     编辑:赵菊玲     2024-07-15 14:59 | |

狗主人遛狗不拴绳吓哭孩子,反怼家长“为什么不拴小孩”。这条视频这两天在网上热传,并引发网友对于狗主人的谴责。近日,警方已经找到该犬只主人,并对其未为犬只束牵引带的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

图源:东方IC

遛狗不牵狗绳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遛狗必拴绳,不拴不遛狗,应该和“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一样,成为社会常识。然而,在视频中,狗主人不仅振振有词,甚至还指责被吓哭孩子的家长,这让不少网友看了都很气愤,一位网友表示:“这不是爱狗狗,是害狗狗!”

人与狗在城市里的和谐共处,实质是人与人之间规范养犬行为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关系。由于养犬管理涉及多个部门,既需要各部门各司其职,更需要部门间互相配合,划定好法律的“红线”,发挥好制度规定的刚性约束力,既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也使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匹配,塑造一个整洁、友爱、和谐的养犬环境。

在上海,已经出现了一些“宠物友好”商场、绿地、公园和社区。“宠物友好”在给狗狗们提供一方舒适的天地的同时,不能影响到其他人,特别是不养犬的,这就需要相互的尊重与理解:一方面,养犬者要遵守相关规范,做文明的养犬人;另一方面,如果不养犬的人希望与狗狗互动,最好经过养犬人的同意和配合。尊重差异、相互理解、遵守规则,这是建立“宠物友好”社会的基石。

方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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