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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时尚潮男试穿后,价值8万的棕色大衣变成了米色?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郭剑烽     作者:郭剑烽     编辑:包雍尔     2024-04-16 17:54 | |

两名打扮时尚的潮男至商场购物,竟偷梁换柱盗走价值共计近12万元的国际品牌服饰,日前,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隋某某、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万元。

图片来源:东方IC

2023年11月11日,本市一商场品牌主管在盘点时发现,店内一件价值近8万元棕色大衣不翼而飞,该大衣的吊牌竟挂在了一件米色大衣上。通过调阅监控发现,案发前两日,店铺内来了两名时尚潮男,该大衣就是在两人试穿后被调换的,即报警。

公安机关迅速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到案,两人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查证,隋某某和杨某某在本市分别经营个体服装店。2023年11月8日,两人在某商场品牌集成店铺内逛街时,隋某某看到一件某国际品牌的棕色大衣,便问杨某某店内是否有过时、卖不出的相似衣服,他提议可以将两件衣服“调换一下”,调换后将商场大衣放到杨某某的店里进行售卖赚钱,两人一拍即合。

次日,杨某某背着装有自己店里的一件米色大衣的购物纸袋,与隋某某相约在上述品牌集成店铺内。两人先假装在其他品牌店试穿并消费,后径直走到了该品牌货架前,隋某某取下货架上一件吊牌标价为7.9万元的棕色羊绒大衣,走入试衣间伺机调包,杨某某则背着购物袋紧随其后进入。试衣间内,杨某某从购物袋里拿出自己事先准备好的款式相仿的米色大衣与货品进行调换,并摘下棕色大衣上的吊牌,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拆下棕色大衣的防盗磁扣,后将拆下的吊牌和防盗磁环装在自带的衣物上。杨某某把调换的棕色大衣放入袋子里走出了试衣间,隋某某紧随其后,并将米色大衣挂在货架原处,两人若无其事地离开了店铺。

到案后,两人供述,早在同年10月,两人就已采用相同手法到同一品牌店“调换”过一件价值3.97万元的白色真丝连衣裙,因发现无人察觉后又继续犯罪。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林桢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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