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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知识“要点”,来到更多人身边

来源:上海杨浦     编辑:赵菊玲     2024-04-17 11:00 | |

保守国家秘密,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当天,区委保密办(区国家保密局)举办“贯彻落实保密法,你我都是护密人”的保密宣传进机关主题活动,通过图片展示和视频演示的形式,普及国家安全知识,传播保守秘密制度。

保密宣传主题展览,以图文和视频的形式,明晰国家秘密的定义、基本范围等知识点,全面展示机关工作人员该如何保守国家秘密。

其实,国家秘密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日常生活中,不扫描来路不明的二维码、不连接免费或没有加密防护的Wi-Fi网络等良好行为,都有助于国家秘密的保护。

机关工作人员小徐告诉表示,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安全,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都必须时刻绷紧这根弦。

记者从区委保密办(区国家保密局)了解到,公民如发现泄密事件或泄密隐患后,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发生泄密或可能发生泄密的机关、单位报告,或者向有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12339,互联网泄密举报电话:010-55601919。

据了解,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宣传活动期间,保密宣传还将走进长阳创谷、复旦软件园、军崇谷等企业园区,普及国家安全知识,传播保守秘密制度。

  文字:陈涛

图片:左原野 孙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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