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山区大场镇某小区发生了一起楼道内电瓶车充电引发的火情,幸好被居民发现后迅速报警并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造成楼道内过火面积约3平方米,造成物损约2万元。
为查明事故原因,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大场派出所将该电瓶车主人张某传唤至派出所询问。据张某交代,为图省事,在社区民警屡次宣传禁止电瓶车违规充电的情况下,依然将用于日常代驾服务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出租房门口楼梯下方的隐蔽位置后,从房间内拖拉电线进行“飞线”充电,不料约1小时后引发燃烧并起火。
目前,张某因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被宝山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安全生产指南请收好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快速增加,严重威胁了居民们生命财产安全,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楼入户等消防隐患必须坚决杜绝。
作为居民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为了贪图方便、逞一时之快,导致全楼居民的生命安全受到损害。而物业管理人员、街道居委,也应全面开展入户充电、飞线充电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引导推动居民安全使用集中充电设施。双管齐下,将火灾的萌芽扼杀在摇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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