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徐驰)4月13日,新民晚报新民App刊登报道《天山五村小区内电动自行车起火 幸无人员伤亡》,反映长宁区天山路近古北路天山五村小区内,一辆停放在居民楼外的电动自行车突然起火,引燃旁边车辆。 经消防部门调查,火灾起因是超标锂电池单体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当事人已被长宁警方行拘。
4月11日晚6时40分许,长宁消防接警称,茅台路一小区内发生火情。所幸事发时刚好有居民经过,在起火后第一时间报警。消防人员到场后将火完全扑灭,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有2辆电动自行车被烧毁,另有部分电动自行车受到不同程度损伤。
经消防部门现场勘查,发现该电动自行车当时未处于充电状态,起火原因是超标锂电池(60V)单体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涉事车主李某交代,其为了方便工作,故购买了配有超标锂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未曾料想到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目前,李某因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已被长宁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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