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们发现有机构和个人在互联网平台的账号盗用和变形使用我委标识,擅自传播与发布非官方来源的“科学基金消息”。该行为扰乱了网络工作秩序,侵犯了我委名誉权和著作权。为维护公众利益和我委权益,现郑重声明如下:
我委享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自然科学基金委”“自然科学基金会”“NSFC”等名称的专属使用权和我委标识的著作权。我委的官网为:http://www.nsfc.gov.cn;微信订阅号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其产品或者服务的宣传上盗用和变形使用我委标识,擅自发布与转载我委未公开的信息。
针对上述侵权行为,我委保留对相关侵权行为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提醒社会各界及广大民众提高警惕,谨防被骗。
特此声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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